皮雕花卉工藝中級班(認證)


 ► 課程日期:2022-09-16 ~ 2022-09-16
 ► 上課時段:9:30 ~16:30 小班制(每週一至六日)
 ► 說明:即日起~隨時開課 (小班制3人開班)


上課地點:
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200號2樓 (中山北路與德行東路口 蘭雅派出所斜對面+臺灣銀行正對面)

課程費用:
參訓費用:$12000(不含材料包),工具費另計 報名:即日起~隨時開課 (小班制3人開班) 上課:9:30 ~16:30 小班制(每週一至六日) #課後頒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證書

課程介紹:
認證機構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
課程認證字號:1110725A0633
學分數:2學分

教學內容:
課程透過工具介紹、花卉雕刻、染色定色、手縫皮縫組合等技能教學,學習後便能靈活運用在各種皮革物件上完成雕刻作品(=皮雕作品),未來可獨立創業,將產出的皮雕作品進行販售或是進行皮雕教學成為講師,是無論想轉職、兼差者都非常適合的熱門行業!

報名資格:
資格條件:
1.基本色彩辨識能力。
2.對皮雕具熱誠者有意轉職或追求高薪的動機。

注意事項:
報名:即日起~隨時開課 (小班制3人開班)
上課:9:30 ~16:30 小班制(每週一至六日)
#課後頒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證書

相關圖片:












典禮/教務管理/皮革工藝的歷史與發展/國際皮雕發展趨勢/皮革染料的認識/雕花之花卉介紹/
工具及相關原料認識/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/皮雕製作安全注意事項/證件夾:基礎工具的應用與技法、旋轉雕刻刀使用、花卉的描圖/


2023/09/27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證件夾:花卉的描圖、割線、打邊、陰影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證件夾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花卉的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04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證件夾:花卉的定色、菱斬的使用、手縫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筆筒:基礎花卉之描圖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基礎花卉之割線、打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11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筆筒:花卉的陰影、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花卉之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18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筆筒:定色、磨緣處理、皮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皮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長夾:進階花卉的描圖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25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長夾:進階花卉的打邊、陰影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長夾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1/01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長夾:進階花卉之修飾整體細節、上色及筆染技法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長夾:上色及筆染技法、定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1/08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長夾:內層黏合組裝製作、皮革手縫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長夾:內層與外層黏合組裝、皮革手縫處理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1/15 9:00~16:00 星期三
短夾:圖形工具介紹運用/描圖/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短夾:打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1/22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短夾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短夾:上色、定色、縫線、皮革組裝內外層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1/29 9:00~16:00 星期三
記事本:進階圖形工具介紹運用/描圖/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記事本:割線、打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2/06 9:00~16:00 星期三
延續上周課程/記事本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記事本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2/13 9:00~16:00 星期 三
延續上周課程/記事本:上色、定色、縫線、皮革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記事本:縫線、皮革組裝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2/20 9:00~16:00 星期 三
所有作品修飾組裝完成整理及保養/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
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頒發結業証書/創作心得分享/創業注意事項Q&A/



師資介紹:
陳品蒨 老師 . 林軒憶 老師 .施敦仁 老師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
注意事項:
1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2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家庭暴力被害人、更生受保護人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65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/5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。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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